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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青国税函[2002]63号
【颁布时间】 2002-02-20
【实施时间】 2002-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9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分局关于提取2001年度多经企业管理费的函》的函

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分局:

  
  你单位《关于提取多经企业管理费的函》(青铁多函[2001]94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使用总机构管理费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济南铁路局多元经营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鲁国税函[2001]607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多种经营企业管理机构向所属的经营企业(名单附后)提取使用2001年度企业管理费300万元(含上交济南铁路局71.40万元),希望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使用,年终管理费有节余的,应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所属企业按核批额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特此函复。
  
  附:
  
  
多经企业管理机构所属上交管理费的企业名单及额度

  
  单位:万元
  
  青岛安达实业总公司7.8青岛远东输代理有限公司 50.8
  
  青岛西站汇达服务总公司0.9青岛铁路设计公司 5.0
  
  青岛铁路宏达实业总公司19.5 青岛铁路广告公司 1.5
  
  青岛铁路通达实业总公司6.9青岛铁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4
  
  青岛铁路先达实业公司3.0青岛铁路分局青岛铁道大厦 1.4
  
  青岛铁路科达实业公司6.0青岛市黄岛铁路丰达经贸有限公司 15.0
  
  青岛铁路工务工程公司9.0青岛装饰公司 2.0
  
  青岛铁路信通实业公司1.8潍坊铁路实业公司 18.0
  
  青岛铁路建安实业总公司13.5 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工贸公司 6.0
  
  青岛铁路商业贸易总公司3.6东风站盛达公司 6.0
  
  青岛铁路康达实业公司1.4淄博站广达实业公司 6.3
  
  青岛铁路健达实业公司0.1淄博铁路运贸总公司 25.5
  
  铁道部青岛疗养院经营部1.0淄博铁路机务工贸公司 6.0
  
  青岛铁路物资供应公司3.3铁石车辆段车辆技术开发公司 9.0
  
  青岛铁路腾飞工贸有限公司2.0淄博铁路宏发实业公司 8.4
  
  青岛铁路实业总公司16.0 淄博铁路物资公司 2.4
  
  淄博铁医经销公司1.0淄博铁路工程公司 6.0
  
  烟台铁路汇通实业总公司18.0 淄博铁路信通公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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