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2]8号
【颁布时间】 2002-02-16
【实施时间】 2002-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0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计划和安排
  
  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工作,由省测绘局会同省工商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外办和兰州海关协同进行。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局,办理日常事务。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行署、州、市人民政府规范和整顿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于今年2月底以前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办公室。3月至6月上旬,按照规范整顿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检查查处工作。检查的方法是:各地行署、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检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办公室组织力量分片抽查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案件。6月中旬,各地将检查情况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办公室。下半年完成市(县、区)地图市场监管体系、地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关法规规章的完善等工作,并于年底前向国家主管部门提交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总结。
  
  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在地图市场检查和整顿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反映。并将实施方案、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及有关数据按时上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办公室(省测绘局测绘管理处,电话0931-8825413)。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