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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2]19号
【颁布时间】 2002-02-11
【实施时间】 2002-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阎高速公路绿化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认真检查验收,积极抓好落实
  
  各区县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发动、土地调整等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初发动群众,大搞栽植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02年6月底,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后,对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区县秋季必须进行补植,市上不再给予补助。无论任何形式的土地,严禁在林带中套种高干作物,确保栽植成果。
  
  (四)建立管护责任,巩固造林成果
  
  各区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村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归已,实行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卖、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决好工程用地,要通过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人来调动各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以巩固造林成果。
  
  附:西阎高速公路绿化林带工程任务表(略)
  
  
西安市林业局
  
  200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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