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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项目申报总体上按黔扶贫领[2001]3号文件执行,各县(市、区、特区)农办要合理选定工程点,按控制计划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年度项目申报材料要按坡改梯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以县(市、区、特区)为一个总项目,连片的工程点合成一个图斑,每个工程图斑面积不能少于50亩,工程按图斑进行验收。县(市、区、特区)上报材料要有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书、年度工程分布图和图斑汇总表,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后,逐级上报。项目一经批准,必须按项目确定地点、内容实施,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须按程序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变动。项目化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要本着简明、适用、高效的原则,逐步探索和规范。地(州、市)、县(市、区、特区)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责,统筹协调,抓好业务培训,建立项目库,实现择优选项,确保项目化管理有序有效地进行。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把被改梯工程国家补助标准由过去的每亩150元提高到每亩300元。必须始终坚持以工代赈的有效形式,促进多元投入,保证任务的完成。一是强化农民作为投入主体的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投工投劳投资;二是各级政府对各种支农资金要统筹安排,争取有关资金捆绑使用;三是结合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支持集体或个人参与开发性治理。 国家补助的坡改梯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改变用途。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资金划拨情况按月上报,确保按时足额到位。各级要安排解决好实施部门必要的工作经费,由各级农办掌握,根据工程的需要统一分配使用。同时要重视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投入力度。要加强审计监督,资金管理不善、帐目不清的工程不予验收;改变资金用途,致使当年坡改梯任务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将视其情节,调减或取消下年任务指标;违规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省农业办公室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