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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02]27号
【颁布时间】 2002-02-10
【实施时间】 2002-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2002年劳务暂住证有关问题的通告

为适应国家关于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政策调整的需要,现就深圳经济特区内办理2002年劳务暂住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劳务工后,必须在20日内到市、区劳动部门办理劳务用工手续,并持办理劳务用工手续的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申办劳务暂住证。
  
  市、区劳动部门在办理劳务用工手续时,统一查验下列资料:
  
  (一)计划生育证明或用人单位与所在区、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的《流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名册签收备案表。
  
  (三)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就业证。
  
  二、用人单位聘请在内地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应到市、区人事部门申办聘派干部手续,并持办理聘派干部手续的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申办劳务暂住证。
  
  市、区人事部门办理聘派干部手续时,须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或用人单位与所在区、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的《流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申办劳务用工手续时,原则上按照隶属关系到市、区劳动部门办理,也可就近到市、区劳动部门工作点办理。
  
  原计划单列单位劳动管理部门工作点,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及其附件的通知》(深府〔2001〕8号)的有关规定,市劳动局暂停委托其行使劳务用工管理职能。计划单列单位所属企业劳务用工手续,暂由市劳动局工作点负责办理。
  
  四、经批准在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各类门店等从事各类临时劳务的暂住人员,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和租赁房屋合同书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劳务暂住证。
  
  五、各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辖区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配合人事、劳动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办理用工手续和暂住证。
  
  六、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涉及深圳居民按比例就业、劳动合同管理、失业救济、招调工入户、劳资纠纷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务工人员的身份为其办理劳务用工手续或聘派干部手续;市、区人事、劳动部门应认真审查务工人员的身份,发现有混淆身份的,应予纠正。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1〕2220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收取流动人员有关费用问题的紧急通知》(粤价〔2001〕334号)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暂住人口管理费按月收取,每月25元。
  
  (二)办理劳务暂住证,每张收取20元制证工本费。
  
  (三)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劳务暂住证制证工本费的收费渠道维持不变。
  
  (四)新办劳务暂住证,应在《暂住人口登记表》上粘贴申请办证人员的相片。《暂住人口登记表》一式三份。
  
  (五)2002年上半年新办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有效期一律至2002年6月30日。
  
  (六)凡2002年1月1日之后到期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有效期延长至2002年6月30日。持此类暂住证务工人员的劳务用工手续或聘派干部手续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宝安、龙岗两区办理特区内劳务暂住证,控制在用工总量的20%以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办理劳务用工和劳务暂住证工作点

  
  1.市劳动局工作点
  
  地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
  
  电话:2492941
  
  2.市外商投资中心工作点
  
  地址:深南中路同心路口博物馆大院内深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212室
  
  电话:2101473
  
  3.罗湖区劳动局工作点
  
  (1)罗湖区劳动局职业介绍培训中心综合楼工作点
  
  地址:深南东路1068号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楼
  
  电话:5545556转258
  
  (2)罗湖区委大楼工作点
  
  地址:文锦中路罗湖区人民政府大厦504室
  
  电话:5666504
  
  (3)莲塘工业区工作点
  
  地址:莲塘第一工业区劳务工食堂综合楼三楼(105栋旁)
  
  电话:5700392
  
  4.福田区劳动局工作点
  
  (1)局本部工作点
  
  地址:深南大道1010号劳动业务服务大厅
  
  电话:3328366
  
  (2)金地工业区工作点
  
  地址:金地工业区114栋一层
  
  电话:3415711
  
  (3)梅林工作点
  
  地址:梅林工业区梅华路163号发展银行上梅林分理处
  
  电话:3116804
  
  5.南山区劳动局工作点
  
  (1)局本部工作点
  
  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旁南山劳动大厦四楼服务大厅
  
  电话:6665890
  
  (2)西丽街道办事处工作点
  
  地址: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内
  
  电话:6528534
  
  (3)蛇口劳服中心工作点
  
  地址: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
  
  电话:6693277
  
  6.盐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工作点
  
  地址:盐田区沙头角井头东街1号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楼
  
  电话:5352794
  
  附件2:
  
  办理聘派干部和劳务暂住证工作点
  
  1.市人事局工作点
  
  地址: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
  
  电话:2122395、2122394
  
  2.罗湖区人事局工作点
  
  地址:宝安北路罗湖人才市场三楼
  
  电话:2263684
  
  3.福田区人事局工作点
  
  地址:上步中路1039号上步信托大楼三楼
  
  电话:3320071
  
  4.南山区人事局工作点
  
  地址:南山区桃源西路南山人才大厦四楼
  
  电话:6565119转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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