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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开拓俄罗斯和东欧市场,促进我市与叶卡捷琳堡市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和友好城市活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2年6月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举办“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定于2002年6月3日至6日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举办,展出面积2000平方米,计划设展位60个,中心展区200平方米,展期4天。 二、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外经贸局、市外事办、市经委、市商业局、市贸促会共同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市科技局、农业局、交委、建委,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私营企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参加。 三、成立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筹备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外经贸局、市外事办、市经委、市商业局、市贸促会等单位各派一名领导和若干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具体展览工作。 四、展览会所需经费。摊位费、展品运费、人员费用由企业负责,展会宣传广告费、整体设计、客商邀请费、开幕式酒会等由大会负责。 五、大会统一筹划制作宣传广告。由市外宣办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把广州整体形象宣传与展销活动结合起来。 六、参展展品要求选择能代表我市科技水平、工业水平以及适销于俄罗斯市场的产品,如家电、电子、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及医药、食品等。送展的展品要求保证质量,并附产品说明书。严禁假冒伪劣商品参展。 七、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动员企业充分利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机,抢先进入俄罗斯市场,逐步优化我市的外贸出口市场。请参照展位数量建议表,积极动员企业报名,并于2002年3月8日前将参展申请表送广州市贸促会。 附: 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工作方案 一、主办: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广州市外经贸局、广州市外事办公室、广州市经委、 广州市商业局、广州市贸促会。 三、展出时间:2002年 6月3—6日(共四天)。 四、展出形式及规模。 (一)展出形式。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将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的科波斯展览中心举办。展览会以实物展出为主,挑选能体现我市科技水平、工业水平以及适销于俄罗斯市场的出口产品展示,展览按行业、展品类别分区块展出。拟在展馆中分别设立机电产品、家电、服装与鞋帽、轻工产品与日用百货、医药与保健、建材、食品等展区;在展馆中设立综合成就展区,分别以模型、实物、图片、音像、文字及电脑演示等形式综合展示广州市的整体形象、经济实力,宣传广州市的形象、企业和产品,增进展出的效果,促进友城、对外贸易与技术合作等活动的开展。 (二)展出规模。设200平方米的综合成就展区及60个标准摊位。 五、经贸活动。 (一)通过叶卡捷琳堡市政府,展览公司及俄罗斯的商会、协会等,广泛邀请客商到会参观、洽谈。 (二)收集我市企业拟到俄投资或希望引进俄方合作的项目,在展会期间进行考察、洽谈,寻找合作伙伴。有关的项目资料(中、英文),请于3月20日前交筹备组。 (三)通过各类媒体广泛邀请客商。 (四)各参展单位邀请在俄客商到会洽谈,并准备公司的资料、产品目录、名片等。 六、友城活动。 主要由市外事办负责,借我市在叶卡捷琳堡市举办展览会之机,开展两市间的友城活动。 (一)叶卡捷琳堡市政府领导人到会参加开幕式和有关活动。 (二)叶卡捷琳堡市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经贸展览会及有关活动。 (三)进行文化交流。 七、对外宣传。 主要由市委外宣办负责。 (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当地的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组织的展览、友城及经贸等活动,并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发布有关的信息。 (二)以图片展出为主,结合音像、文字、实物等形式综合展示广州市的整体形象,包括市容环境、市政建设、工农业生产、旅游景点等,并在展览会期间发放介绍广州市的小册子和画册等,扩大我市的对外宣传。 八、组织发动。 该展览会是我市开拓俄罗斯市场的一项重大活动,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委、办、区、县级市、开发区等单位组织企业参展。请各单位按照市的要求,积极发动,认真挑选企业参展,参展企业名单于3月8日前报展览会筹备组,由承办单位选定、汇总。为认真组织好此项活动,成立中国广州经济贸易展览会筹备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外经贸局、外事办、经委、商业局、贸促会等五个单位各派一名领导任副组长,并由各有关委、局、区、县级市等派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办公室设在贸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