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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1-29
【实施时间】 2002-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2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

[接上页]

  已设有口岸的市也要加强对口岸工作的指导,主动帮助口岸各管理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困难,为口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榆林市和汉中市,要按照我省“十五”口岸发展规划,积极创造条件,筹建铁路货运二类口岸,促进当地外贸出口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
  
  口岸各管理部门也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就口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采纳和改进,形成口岸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加快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建设要尽快使口岸各部门在同一个电子平台上协调运作,实现口岸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口岸各部门要逐步向“无纸贸易”方向过渡。西安海关要积极利用海关系统全国联网的转关 运输监控系统及时签发出口报关单证联,保证时间平均在20-25天左右。要利用已正式启用的跨关快速报关系统,使出口转关货物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积极推行电子报检、电子签证和电子转单 工作方式,对实行“电子报检和电子签证”的企业,优先办理报检和签证手续。各地、各部门在口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省政府口岸办公室。
  
  
200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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