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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1-29
【实施时间】 2002-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内甘蔗销售管理的通告

为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根据《海口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进一步加强甘蔗销售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内禁止一切以挑担、推车或地摊等形式无照经营销售甘蔗的行为。违者,没收经营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凡在市区合法销售甘蔗的,必须加工榨成蔗汁后出售,并对蔗渣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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