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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吉省价经函字[2002]2号
【颁布时间】 2002-02-08
【实施时间】 2002-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长影门票价格的复函

长春长影影视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长影门票价格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你公司门票价格函复如下:
  
  一、长影门票价格为每人次39元(含导游费)。
  
  二、服务内容为:参观“养心殿”、“摇篮宫”、“道具库”、“特技展厅”、“大明宫微缩景观”、“仿明末清初时期的北京前门大街”、观看“第四摄影棚,再现当年电影《五朵金花》蝴蝶泉边一场戏内景”、“满族婚庆项目”、“穹幕电影”,参观“拟音配音馆”。
  
  三、调整后的门票价格自3月15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四、你公司要在明显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服务内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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