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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1-28
【实施时间】 2002-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接上页]

  (七)产品质量稳定。在近2年中没有出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品有商标或标识。
  
  四、加强领导,搞好服务
  
  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对标准化生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达到标准的,由市政府命名表彰。各区县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标准,抓好落实。已制订标准的各类农产品、林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可以建立单个品种标准实施小组,做到逐个项目、逐个产品地抓。各级质监部门要抓好农业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支持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
  
  附:
  
  淄博市第一批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名单
  
  张店区马尚镇乳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淄川区太河乡果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博山区北博山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周村区北郊镇花卉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临淄区皇城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临淄区齐陵镇禽蛋标准化生产基地
  
  桓台县索镇镇优质专用粮标准化生产基地
  
  高青县青城镇瓜菜标准化生产基地
  
  高青县赵店镇水产标准化生产基地
  
  沂源县中庄乡果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沂源县大张庄乡果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沂源县鲁村镇肉鸡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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