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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省县级以上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全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断医疗机构和药贩子之间的直接联系,进一步降低药品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重。纠正医疗单位乱涨价、乱收费、乱开“大处方”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到位,做到收费(包括门诊、急诊、病区主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接受患者与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回扣的行为。下半年,要由卫生部门牵头,纠风办、工商、物价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对医疗单位落实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促使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五、狠抓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开展各种宣传教育的同时,视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6月份和11月份,召开全省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座谈会或汇报会,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和防止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加大对医药购销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作案、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