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地税所二[2002]1号
【颁布时间】 2002-02-06
【实施时间】 2002-0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文件的通知

为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各区县实际情况,现重申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下列文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81号)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