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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交所
【颁布时间】 2002-01-25
【实施时间】 2002-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4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交所关于支付2001年记帐式(七期)国债第一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1年记帐式(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2年1月31日支付第一年第一次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17证券简称为国债917)是2001年7月发行20年期记帐式国债票面年利率为4.26%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每百元面值本次可获利息2.13元。
  
  二、本所从1月28日起至1月31日停办本期国债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月29日。1月30日停牌1天,1月31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债917以示区别。
  
  四、本所在收到财政部本期国债利息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在本所清算头寸帐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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