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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改革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不断推进人口统计改革,完善城市计划生育统计指标体系和渠道,使计划生育统计模式由过去“单位人”为主,向按现居住地为主过渡,逐步向农村辐射,提高统计质量,更好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和不同层次管理服务的需要。抓紧全市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网,实现与党委、政府及其机关部门的联网。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五统一、一服务”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建立统一的评估考核机制和经费结算机制,实现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并与全省接轨。 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多层次、系统化、全方位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全市形成以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为龙头,区、县(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为中心,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室)为纽带,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教育,加大对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的青春及性健康教育,全面提高人口素质。计划生育和卫生、妇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实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以降低出生缺陷为重点的优生优育工程、生殖保健工程。以新技术的应用为切入点,积极发展生殖健康事业,努力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需要。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9号令)、《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投入。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改革,探索科学的经费投入办法,逐步提高计划生育投入水平。从2002年开始,市和区、县(市)财政每年按人均递增1元以上标准投入,以切实保证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孕环检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培训、奖励等必要经费,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切实保障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必要经费。 进一步加快计划生育工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和计生协会专职人员队伍,教育他们争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为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四)建立和完善考评监督机制 坚持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考评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要求,把基层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实行对党政领导、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分类考评,以党政重视、工作水平、群众满意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具体要求根据每年工作重点、难点确定,奖励改革创新。 四、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意见》(市委(2000)16号)精神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由市计生委具体组织、协调、督查。各区、县(市)要落实相应部门,明确职责,抓紧做好改革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破 各地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抓住制约本地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制定出本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抓好试点,鼓励大胆创新,坚持总体目标分阶段实施,整体推进。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提出的总体目标,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为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发挥各自的作用。 五、搞好对综合改革实施工作的考核评估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评小组负责实施评估工作。考核评估一要与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结合进行,把综合改革的总体内容和目标分解为年度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进行考核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制订措施,推动综合改革工作扎实开展。二要根据总体目标分阶段实施的情况,分别进行阶段性评估。在对城区(除西湖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其他区、县(市)从2002年起根据改革内容和各地条件推广综合改革试点,分别进行阶段性评估。三要按照省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性验收。对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中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和方式等情况,在自查评估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分项组织评估,确保各项改革目标全面落实。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