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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1]103号
【颁布时间】 2002-02-04
【实施时间】 2002-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5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几项规定

[接上页]

  四、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要从严治政,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持从党的利益、群众利益、全局利益出发去想问题、办事情,切实防止和坚决制止各种以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代管全局利益,决不允许对上级决策采取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的态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允许各取所需,各行其是,更不能顶着不办,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今后,凡各部门安排的重大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提前报请自治区政府审定,未经政府研究同意,部门不得擅自下达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的思想、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因此,一定要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00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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