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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组织宣传处 负责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委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委系统群团工作。 (十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办城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专业技术、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69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层领导职数33名(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7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