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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牌子)。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牌子)是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行业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 (三)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结案。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负责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 (七)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的预防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及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九)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市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合作与交流;依法监督行业内工程建设质量。 (十二)依法管理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协调煤炭外销、外运和全市煤炭行业对外协作。 (十三)负责分析全市煤炭工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十四)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市)煤矿救护队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 (十五)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牌子)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通讯、催办查办、接待、大型会议组织、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规费征收及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统筹及保险工作;负责局系统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管理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助相关处室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