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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全面普查登记,规范各项规定。各级普查登记机构要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线索,逐一告知在用设备用户,限期到当地普查登记机构申报。各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注册代码和使用证号码编制规定以及有关具体要求等,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工作手册,下发执行。 五、普查登记工作的步骤 (一)动员组织阶段。今年2月份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会后一个月内,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落实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组建骨干队伍,制定实施方案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培训阶段。从3月份开始,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普查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各相关单位均要派人参加。 (三)普查登记阶段。从4月份开始,各区县要力争在6个月内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并录入各区县数据库,建立在用设备计算机台帐。 (四)治理隐患阶段。2002年年底前,在普查登记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查出的隐患问题予以整治,对普查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