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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沪价费[2002]006号
【颁布时间】 2002-01-21
【实施时间】 2002-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8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沪二手车司(2001)11号《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收取交易手续费、席位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二手车交易收取手续费、席位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5‰收取。
  
  二、席位费:每天每平方米3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二00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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