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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89号
【颁布时间】 2009-05-04
【实施时间】 2009-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专线和信箱”移交市信访局管理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市长专线和信箱”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整合信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筑府专议〔2008〕253号纪要精神,现将“市长专线和市长信箱”移交贵阳市信访局管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工作对接,确保工作不脱节
  
  工作移交后,各项管理职能相应划转,市信访局作为“市长专线和信箱”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益。为切实加强管理,市信访局设“市长专线和信箱”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扎实抓好“市长专线和信箱”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市信访局“市长专线和信箱”办公室对群众反映的一般诉求,报局领导审核后,要及时转送、交办各责任单位办理;对涉及我市改革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等重大问题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市领导,严格按照市领导批示办理。各责任单位对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群众来电,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调查核实,按期办结后上报市信访局,并回复信访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应书面向市信访局说明原因和理由,保证办理的时效和质量。通过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高效
  
  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抓好“市长专线和信箱”的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市信访局要全力做好“市长专线和信箱”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坚持值班制度和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强化招聘接线人员教育管理,要关心他们,努力培养一支工作责任心强和业务素质高的接线员队伍,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同时,要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市长专线和信箱”网络化建设,保证高效运转。
  
  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长效管理
  
  “市长专线和信箱”移交市信访局管理,是整合资源,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市信访局要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把“市长专线和信箱”和“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充分整合,推动信访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在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工作机制。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将市长专线电话并入“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专线电话,整合的电话号码分别是:7989005 7989006 7987005 7987006。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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