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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社会文化处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图书馆间协作和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负责图书文献古籍的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承担全市性文化社团的资格审查。 (六)组织宣传处 负责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协助党委搞好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文化系统知识分子、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文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五、其它问题 (一)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郑州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查处音像市场违规行为,实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规格为副县级,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内设综合科、财务科、电影美术管理科、音像管理科、演出娱乐管理科和案件科,规格均为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郑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规格为副县级,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