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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省政府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2002-01-17
【实施时间】 2002-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颁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接上页]

  说明: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公布施行)、《福建省土地登记条例》(1996年公布施行)等法律、法规已作出新的规定。
  
  (十四)福建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1994年7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说明:已被《福建省消防条例》(1996年公布施行)代替。
  
  (十五)福建省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1997年5月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分布发(闽政[1997]15号)
  
  说明: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商投资进一步发展的若干规定》(闽政[2000]文190号)代替。
  
  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不再适用的(共10件)
  
  (一)关于福建省国营工业、交通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试行办法(草案)
  
  1979年11月28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颁布发(闽革[1979]94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二轻工业的几项暂行规定
  
  1980年4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0]33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三)关于二轻集体所有制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
  
  1984年4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论颁发(闽政[1984]44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四)关于进一步搞活企业的十条措施
  
  1985年4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论颁发(闽政[1985]41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五)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实施细则
  
  1985年5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5]综293号)
  
  说明: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六)福建省非农业建设使用耕地缴纳垦复基金的暂行规定
  
  1987年4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7]24号)
  
  说明: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七)关于发展城市肉食品生产基地的若干意见
  
  1987年11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7]73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八)福建省企业兼并的暂行规定
  
  1988年11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8]63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九)关于二轻集体所有制工业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
  
  1992年1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92]综39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十)福建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规定
  
  1992年7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论颁发(闽政[1992]综198号)
  
  说明: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不再适用。
  
  三、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共15件)。
  
  (一)福建省酒类专卖管理暂行办法
  
  1979年3月29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颁发(闽革[1979]22号)
  
  说明:主要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
  
  (二)福建省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管理办法
  
  1985年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5]综120号)
  
  说明: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不相适应。
  
  (三)关于木材运输管理的暂行规定
  
  1985年3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5]17号)
  
  说明: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
  
  (四)福建省关于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1988年8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88]35号)
  
  说明: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不相适应。
  
  (五)福建省鼓励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暂行规定
  
  1991年5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91]综112号)
  
  说明:主要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
  
  (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暂行规定
  
  1991年10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闽政[1991]30号)
  
  说明: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等法律、法规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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