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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2]4号
【颁布时间】 2002-01-17
【实施时间】 2002-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1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2年度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指标的通知

[接上页]

  献血人数合计 1093
  
  月份 11月
  
  献血单位和人数 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50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30人、省机械工业总公司8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20人、海口美兰机场30人、省二轻总公司20人、省医药总公司40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40人、省物资集团公司30人、省燃化总司30人、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50人、省民航管理局10人、省国税局30人、海口市500人、东方市300人、儋州市200人、保亭县200人。
  
  献血人数合计 1588
  
  月份 12月
  
  献血单位和人数 省妇联4人、省科协7人、省房改办3人。省旅游局30人、省中旅社30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50人、省供销合作联社50人、中国移动通信海南分公司50人、南方航空海南公司30人、陵水县200人、屯昌县250人、海口市200人。
  
  献血人数合计 904
  
  全年合计 20400
  
  说明:
  
  1.全年计划献血20400人次,献血量400万毫升。
  
  2.指标单列的大中专院校,由省无偿献血办公室组织落实;非单列指标的学校按辖区由各市、县组织献血。
  
  3.除卫生厅、文体厅外,政府其它各厅局及国家各驻琼单位献血人数不含直属单位,省政协办公厅指标含各民主党派。
  
  4.今年各市、县献血指标人数含辖区内未被单列指标的外属单位,由市、县献血办公室具体分解落实(各市、县不得再向辖区内指标单列的外属单位下达指标)。
  
  5.各市县、各单位应提前半个月将献血计划(时间、地点、人数)报省无偿献血办公室,联系电话:68662613、686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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