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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根据送评图书的质量状况,奖额可以出现空缺; (二)甘肃省优秀图书奖获奖图书和送评图书的比例应超过1:4,否则该奖项缺额; (三)甘肃省优秀图书装帧设计奖获奖图书和送评图书的比例应超过1:4,否则该奖项缺额; (四)同一奖项的获奖图书中,同一责任编辑和同一装帧设计者的图书不超过3种。 第十四条 评奖机构: 甘肃省优秀图书奖评选工作由甘肃省优秀图书评审委员会负责。甘肃省优秀图书评审委员会由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聘请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评奖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 第十五条 每评奖年度2月至5月开展评奖工作。基本程序是: (一)省新闻出版局发布评奖通知; (二)各出版社初评,并按照送书品种比例填报相关登记表,报送参评样书; (三)出版局组织参评图书编校质量印装质量检查。确认参评资格; (四)甘肃省优秀图书评审委员会评定送评图书获奖等级; (五)公示评选入围图书,限期10天; (六)省新闻出版局公布评奖结果,表彰奖励获奖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