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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委),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实小、师大附小、福州铁路分局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0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2001]2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实际,现将我厅制定的《200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于近期在福建日报上登载,向社会公布。为了做好200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征订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分为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和挂图、推荐用书及电子音像教材等选用教材三个部分。教科书为学校学生必选部分,教师教学用书、挂图供教师教学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推荐用书及电子音像教材等选用部分,学校应根据本校教学实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选择使用。 二、此次印发的《用书目录》共624种,其中初高中教科书148种,教师用书75种,教学挂图26种,推荐选用6种,音像教材30种;小学教科书119种,教师用书82种,教学挂图40种,推荐选用15种,音像教材41种;幼儿园教师教学用书8种,教学挂图34种。 三、为了减轻广大农村和贫困地区中小学生的经济负担,在初中和小学部分学科提供黑白和双色(彩色)两种版本教科书,我省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生尽可能使用黑白版教材。为了便于统计和发书,就一个县而言,黑白版或双色(彩色)版教材只能选订一种。 四、2002年秋季开始,我省将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省级实验区工作。在省级课改实验区,初中、小学从起始年级开始,均应选择我厅确定的课改实验区实验教材,以保证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区教材目录另行通知)。在非省级课改实验区的初中、小学仍按教育部要求,使用修订后的试用修订版教材,请各校注意订购。 五、今年秋季我省高中二年级各学科继续使用新课程教学用书,高中三年级语文继续使用新课程试验修订本,请各校注意订购。高中一至三年级语文读本(试验修订本)(必修)同教科书相配套的自读教材,由学生自愿选用。 六、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同时根据教育部今秋用书通知的严格要求,遵循教材多样化的原则,今年我省中小学教科书仍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为主。在初中和小学的部分学科推荐两种版本供学校选择(只限订一种)。为保证课前到书,就一个县而言,本目录上同学科有两种版本的,只能选订一种。对今年秋季选择用书与去年版本有变动的,请学校加强对比研究,注意做好衔接工作。 七、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规定,按照此次下发的《用书目录》征订教学用书,不得订购未列入本目录的任何教材(含乡土教材等)用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家庭过重的经济负担,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不得强迫学校订购,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发行或搭售教辅教材。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专题教育的有关书籍和资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室)要对教材工作加强管理,要建立健全教材使用的管理制度,要对学校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杜绝盗版教材进入学校。 八、教学用书的征订是一项政策性、计划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校要严格实行校长对教学用书征订使用把关审批制度,未经校长根据用书目录审核同意的书目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我厅下达教学用书目录要求,对所属学校报送的订单进行审核,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落实。具体订单下发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九、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订购使用2002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7091353。 附件: 1.福建省2002年秋季中学教科书目录 2.福建省2002年秋季中学教学大纲目录 3.福建省2002年秋季中学教师教学用书目录 4.福建省2002年秋季中学教学挂图目录 5.福建省2002年秋季中学音像选用目录 6.福建省2002年秋季中学推荐用书目录 7.福建省2002年秋季小学教科书目录 8.福建省2002年秋季小学教学大纲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