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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实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凡属政府拨款的,要严格依法实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的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大力发展首都经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2002年北京市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办一批重要实事。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2年拟办实事公布如下: 一、加大控制大气污染力度,采取各种措施继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使全年空气污染指数2级和好于2级的天数达到55%左右。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 二、发展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发展管道燃气用户8万户。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阜柏楠 协办单位:市热力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公司 三、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尾气排放检测,使尾气路检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市公安局马振川 四、拆除危房84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9万户。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吴绪玉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 五、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吴绪玉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国土房管局 六、以租金补贴为主,推进廉租房工作,开工建设3万平方米廉租房。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民政局刘宝成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七、完成马草河及周边地区整治;启动凉水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丰台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水利局焦志忠、丰台区政府张大力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八、全面整治东便门三角地,建设明城墙遗址公园。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规划委 项目负责人:市文物局梅宁华、市规划委单霁翔 协办单位:崇文区政府、东城区政府 九、完成右安门外东庄铁路环内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清除垃圾渣土,绿化植树。 完成期限:2002年6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丰台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阜柏楠、丰台区政府张大力 十、全市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米。继续整治城乡结合部,落实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继续搞好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基本拆除三环路以内干、支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和逾期临建。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阜柏楠、市规划委单霁翔 十一、加快城市铁路建设,10月份实现城市铁路西线通车,年底东线通车(除东直门车站外)。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德龙 协办单位:市地铁集团公司 十二、完成二环路阶段性改造工程,对二环路绿化进行全面整治;修补新东路、安定路等20万平方米破损较严重道路。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二环路绿化整治2002年9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园林局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阜柏楠、市园林局王仁凯 协办单位:市公联公司 十三、完成清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市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德龙 协办单位:市排水集团公司 十四、完成宣内大街(宣武门至长安街)建设;开工建设莲花池东路西延(至西四环)、南中轴路(南二环至南三环)、马家堡西路(南三环至南四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