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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切实加强对“两社两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两社两化”,是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农村资源组合,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件大事。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把“两社两化”工作纳入农村经济工作的总盘子,统筹安排,搞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有关问题。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把各种合作经济资源整合起来,推进“两社两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农发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用于“两社两化”建设。金融部门要尽力帮助解决“两社两化”发展资金问题,各级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要实行抵押、质押和信用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提供信贷支持。税务部门对“两社两化”建设要予以税收优惠,对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展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可以允许其自主选择公司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等组建形式,并及时给予登记,“两社”在本市范围内进入各类市场销售产品,市场管理费按渝办发(1998)54号文件规定执行。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和支持“两社两化”建设,新闻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两社两化”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集中精力抓好“两社两化”发展。要把发展“两社两化”作为供销合作社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集中力量,全力抓好。要制定“两社两化”的详细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措施。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要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 (四)要做好与有关方面工作的结合。“两社两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方协调配合。要切实做到“两社两化”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形成推进“两社两化”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农办
市供销社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