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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2]2号
【颁布时间】 2002-01-14
【实施时间】 200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依托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两社两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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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切实加强对“两社两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两社两化”,是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农村资源组合,促进农民增收的一件大事。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把“两社两化”工作纳入农村经济工作的总盘子,统筹安排,搞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有关问题。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把各种合作经济资源整合起来,推进“两社两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农发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用于“两社两化”建设。金融部门要尽力帮助解决“两社两化”发展资金问题,各级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要实行抵押、质押和信用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提供信贷支持。税务部门对“两社两化”建设要予以税收优惠,对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发展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可以允许其自主选择公司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等组建形式,并及时给予登记,“两社”在本市范围内进入各类市场销售产品,市场管理费按渝办发(1998)54号文件规定执行。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和支持“两社两化”建设,新闻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两社两化”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集中精力抓好“两社两化”发展。要把发展“两社两化”作为供销合作社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集中力量,全力抓好。要制定“两社两化”的详细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措施。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要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
  
  (四)要做好与有关方面工作的结合。“两社两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方协调配合。要切实做到“两社两化”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形成推进“两社两化”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农办
  
  市供销社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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