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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穗财法[2002]34号
【颁布时间】 2002-01-14
【实施时间】 2002-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3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财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

[接上页]
││资有关资金核实工作│财局、市││││
  ││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国资局││││
  ├──┼─────────┼────┼─────┼─────┼───────┤
  │75│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广州市清│穗清办│1996.11.15│属阶段性工作文│br /  ││制企业、单位清产核│产办、市│[1996]20号││件,自然失效。│br /  ││资资产价值重估实施│地税局││││br /  ││细则》的通知│││││
  ├──┼─────────┼────┼─────┼─────┼───────┤
  │76│关于印发《广州市“│文稿市清│穗清办│1998.5.6│属阶段性工作文│br /  ││挂靠”集体企业的清│产办、市│[1998]7号 ││件,自然失效。│br /  ││理、甄别工作意见》│地税局、││││
  ││的通知│市工商局││││
  ├──┼─────────┼────┼─────┼─────┼───────┤
  │77│转发城镇集体所有制│广州市清│穗清办│1997.4.11 │属阶段性工作文│
  ││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办、市│[1997]4号 ││件,自然失效。│
  ││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和│财局、市││││
  ││具体规定的通知│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经委││││
  ├──┼─────────┼────┼─────┼─────┼───────┤
  │78│关于转发《城镇集体│广州市清│穗清办│1997.4.11 │属阶段性工作文│br /  ││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办、市│[1997]5号 ││件,自然失效。│br /  ││产核资资金核实具体│财局、市││││br /  ││规定》的通知│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经委││││
  ├──┼─────────┼────┼─────┼─────┼───────┤
  │79│关于印发《1997年广│广州市清│穗清办│1997.1.1│属阶段性工作文│br /  ││州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产办│[1997]9号 ││件,自然失效。│br /  ││企业(单位)清产核│││││br /  ││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80│转发关于城镇集体企│广州市清│穗清办│1997.11.10│属阶段性工作文│
  ││业清产核资工作有关│产办、市│[1997]19号││件,自然失效。│
  ││政策规定的通知│财局、市││││
  │││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经委││││
  │││、人行广││││
  │││州分行、││││
  │││市国资局││││
  │││││││
  ├──┼─────────┼────┼─────┼─────┼───────┤
  │81│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广州市清│穗清办│1999.5.14 │属阶段性工作文│br /  ││法机关移交企业清产│产办、市│[1999]7号 ││件,自然失效。│br /  ││核资工作方案》的通│国资局││││
  ││知│││││
  ├──┼─────────┼────┼─────┼─────┼───────┤
  │82│关于印发《中央驻穗│广州市清│穗清办│1998.5.12 │属阶段性工作文│br /  ││单位在地方举办的集│产办、省│[1998]1号 ││件,自然失效。│br /  ││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财监处、││││br /  ││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地税局││││
  │││、市工商││││
  │││局││││
  ├──┼─────────┼────┼─────┼─────┼───────┤
  │83│关于做好城镇集体企│市清产办│穗清办│1998.5.4│属阶段性工作文│
  ││业清产核资补课工作││[1998]9号 ││件,自然失效。│
  ││的通知│││││
  ├──┼─────────┼────┼─────┼─────┼───────┤
  │84│转发关于做好城市商│广州市清│穗清办│1998.6.15 │属阶段性工作文│
  ││业银行清产核资补课│产办、人│[1998]12号││件,自然失效。│
  ││工作的通知│行广州分││││
  │││行、市国││││
  │││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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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关于我市部分行政性│广州市清│穗清办│2000.2.24 │属阶段性工作文│
  ││企业主管局(本部)│产办、市│[2000]2号 ││件,自然失效。│
  ││转制为企业集团公司│国资局、││││
  ││进行清产核资补课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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