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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17号
【颁布时间】 2002-01-14
【实施时间】 2002-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4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市人民公园“沁园”门票等价格的批复

淄博市人民公园:

  
  你园《关于申请核定门票价格的请示》(淄园字[2001]15号)收悉。经研究,确定沁园门票为2元/人·次,动物园门票为8元/人·次,海底世界门票为18元/人·次,文化广场占用费为1元/天·平方米,占用绿地管理费200元/月,游乐项目收费标准由你园自行确定。
  
  上述价格自2002年元月15日起执行。接文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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