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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事厅制定的《山西省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山西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 2001—2005年,是我省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关键时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是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性基础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印发山西省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晋发[20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结合我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方针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结合实践锻炼,用科学理论武装公务员,用现代科学知识充实公务员,用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公务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培训的指导方针是: (一)确立公务员培训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国家公务员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担负着组织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培训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应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把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各类培训。加强培训法制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和考核、使用结合起来。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把学习科学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引导公务员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着眼于公务员能力建设,根据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强调“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把提高质量放在公务员培训的首位。 (五)坚持改革、创新。树立现代培训意识,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用改革的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开发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增强吸引力和活力。 二、目标与任务 我省目前各级政府部门的国家公务员共有148918人,其中45岁以下有108733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77688人。“九五”期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经过各类培训,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文化结构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相当的比例;在专业结构上,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知识较单一,且管理类专业的比例偏低,难以适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职能的需要,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上的公务员居多,知识结构老化,因此,确定“十五”期间公务员培训的目标是: 根据“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使公务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整体优化,以现代行政管理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建设一支适应“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适应现代管理的培训运行机制,完善我省公务员培训体系,提高培训水平和培训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