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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晋价管字[2002]14号
【颁布时间】 2002-01-10
【实施时间】 2002-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5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地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方案(暂行)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1492号)精神,现将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我省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抗感染类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共30种。其中,由国家计委制定11种甲类药品的单独定价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一);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指导意见制定19种乙类药品我省单独定价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二)。
  
  二、对附表所列企业的单独定价药品,国家和省将组织有关方面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质量达不到提交给论证会的药品内控质量标准的,将取消其单独定价资格。
  
  三、附表未列名企业生产的抗感染类药品,一律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
  
  四、凡2001年山西省省城21所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用户手册中所列药品价格,高于本通知规定价格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价格执行。
  
  五、附表一、二规定的价格从2002年1月15日起执行。
  
  附件:1、11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表(略)
  
  2、19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指导意见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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