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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继续坚持7个等级烟叶不予收购的规定。为了提高烟叶质量、消化库存、改善增量、优化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2002年继续执行对市场滞销的上杂一(B1K)、上杂二(B2K)、上杂三(B2K)、上柠四(B4L)、上桔四(B4F)、青烟一(G1Y)、青烟二(G2Y)7个等级的烟叶不予收购。要从生产技术上帮助烟农提高生产质量,降低不收等级烟叶比例,稳定和增加烟农收入。 第三条 坚持“科教兴烟”,提高烤烟生产整体质量水平抓好烤烟生产,“科教兴烟”是关键。2002年,全省烤烟生产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烟叶质量的提高。各地要狠抓技术培训,大力普及先进实用烤烟生产技术,重点抓好品种、育苗、施肥、地膜烟栽培、打顶抹芽、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关键技术。全省烤烟优良品种率要达到100%,杜绝杂劣品种和自留种;大力推广漂浮育苗和托盘育苗技术,力争2002年有较大突破;要根据土壤肥力状况,按照测土施肥的要求,在烟叶生长的不同阶段,搞好平衡施肥;要积极推广地膜烟栽培,特别是高海拔地区要扩大地膜烟面积;在烟叶生长中期,要适时打顶,及时抹芽;要指导和帮助烟农搞好烟叶成熟采摘、科学烘烤,把不收购等级的烟叶处理在田间,减少在烘烤环节,努力生产适销对路的烟叶。 第四条 切实加强对烤烟工作的组织领导2002年省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烤烟生产收购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对计划任务和质量目标完成好的地、州、市和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计划收购任务和达不到质量目标的地、州、市,要调减次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计划目标的完成。各级烟草部门要转变作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扶持政策、技术措施、服务等各项工作到位。各级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与烟草部门密切配合,维护正常的烤烟生产收购秩序,做到烟农、烟草企业和政府“三满意”。各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2002年烤烟生产收购的方针政策,引导烟农生产优质烟叶,努力推动烤烟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