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02]6号
【颁布时间】 2002-01-08
【实施时间】 2002-01-0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766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四)做好农牧业统计和市场信息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优质的信息服务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资源。在农经统计工作方面,要以农民收支统计为重点,改革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完善处理手段;在农牧业统计工作方面,要认真执行省、市统一规定的统计调查方法,统计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相关区(市)县要建立农业统计基点;在市场信息工作方面,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及时收集、汇总和上报农牧业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稳定队伍,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制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县乡关系,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县乡涉农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强化农村经营管理职能。要根据机构改革中乡镇涉农服务机构的调整,稳定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00二年一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