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02]1号
【颁布时间】 2002-01-07
【实施时间】 2002-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7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加快西安联大专业结构调整,扩大教育专业本科生招生规模。
  
  ——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外地优秀教师到我市普通高中任教。
  
  ——制定定期轮换的办法,鼓励、支持在岗教师和大学毕业生到贫困边远地区任教。市财政拨专款,用于提高贫困边远地区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加快市、区县教育信息骨干网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教育资源,通过夜大、函大等多种形式,促使边远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进一步理顺普通高中内部管理体制,加快形成优胜劣汰、优劳优酬的竞争激励机制。
  
  ——加强校长培训工作,提高校长的教育政策水平、依法治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加强教法研究,鼓励教法创新,积极探索应对“3+×”考试的具体方案,大胆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辅助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把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重视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困难,使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制订分年度实施计划。各普通高中也要制订本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讲求实效。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改制方案,积极进行“公办民助”、“公有民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在政府统筹下,鼓励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办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元化的办学体制。
  
  (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专款使用,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促使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从2001年到2005年,市财政在每年安排的500万元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费用中,安排200万元专款用于教育部门办普通高中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区县财政每年也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五)加强督导评估检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制订《普通高中标准化评估验收办法》,加强对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常规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