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1]219号
【颁布时间】 2001-09-17
【实施时间】 2001-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0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试行)

[接上页]

  (5)能够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其他重要情形。
  
  (二)民事诉讼证据
  
  81.下列民事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诉讼,由被告就其未使用原告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负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赔偿诉讼,由被告就原告(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发损害赔偿诉讼,由被告就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诉讼,由被告就自己没有过错负举证责任;
  
  (5)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诉讼,由被告就产品不存在缺陷负举证责任;
  
  (6)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诉讼,由被告就原告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负举证责任;
  
  (7)因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诉讼,由被告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失负举证责任;
  
  (8)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应由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
  
  8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对其作出上述行为的合法依据负举证责任。
  
  8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能够证明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是不正确的,该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84.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原告负有证明自己已按约定履行或者已提出履行请求的举证责任。
  
  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主张后履行抗辩权的,原告负有证明自己已按约定履行的举证责任。
  
  85.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据。
  
  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应提供相应的债权证明。
  
  86.在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纠纷案件中,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或债务催收通知上的签章,以及原债权人(国有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具有催收债务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87.金融纠纷案件,当事人以真实的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证据主张其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存款关系,金融机构否认的,应负有证明持有人未向其交付上述凭证所载款项的举证责任;金融机构仅提供底单的,不能认定持有人未向其交付上述凭证所载款项。
  
  当事人提供的上述凭证在样式、印鉴、记载事项上有别于真实凭证,但其对凭证的取得作了合理陈述,如果金融机构予以否认,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伪造或变造的,应当认定当事人提供的凭证系真实凭证。
  
  88.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者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约定的行为时,如果合同出租人享有和行使对供货人的索赔权的,承租人应当提供与索赔有关的证据。
  
  89.在期货纠纷案件中,如果客户主张经纪公司未入市交易,经纪公司否认的,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期货经纪公司负有提供入市交易纪录的举证责任。
  
  90.票据纠纷案件中,票据的出票、承兑、交付、背书转让涉嫌欺诈、盗窃、胁迫、恐吓、暴力等非法行为的,票据持票人对其所持票据的合法性应当负责举证。
  
  91.著作权人起诉提供网络内容服务的提供者侵犯其著作权时,应当提供证明下列事实的证据:
  
  (1)其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了确有证据表明自己是权利人并要求其停止侵权的警告,而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2)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而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92.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原告,为证明其权利的稳定性,避免中止诉讼,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93.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权利人提出侵权人侵犯其商业技术秘密时,被告负有证明其使用原告商业技术秘密合法性的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