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辽价函[2001]61号
【颁布时间】 2001-07-24
【实施时间】 2001-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15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全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省邮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我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近10年未做调整,邮政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广大邮政用户的特殊需要,经研究决定,在邮政部门做好服务与用户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下,适当调整我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附表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在营业场所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服务也收费以及擅自制定收费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价格法规严肃处理。
  
  本批复自2001年8月15日起执行。
  
  附件:辽宁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