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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01-09-01
【实施时间】 2001-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16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关于2001年年内竣工住宅楼落实邮政信报箱的通知

各设计单位,建设、开发单位:

  
  为居住区通邮创造基本条件,达到“一户一箱”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设计单位对2000年1月1日开始设计的住宅楼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现没有按规定设计邮政信报箱的必须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邮政信报箱标准修改设计,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将根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各建设、开发单位对2001年1月1日至9月1日已竣工交验的住宅楼工程进行自查,没有按规定建设邮政信报箱的必须补建;工程的原设计单位应主动配合按标准进行补设邮政信报箱的设计。
  
  三、自2001年9月1日起,本市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时,邮政信报箱的设计施工将作为施工图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中。
  
  四、2001年10月,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和市邮政管理局将联合组织对上述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今年竣工住宅楼工程邮政信报箱设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未设信报箱或信报箱不合格的,不得出售、入住。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二00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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