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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府令第37号
【颁布时间】 2001-02-16
【实施时间】 2001-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56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宁市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接上页]

  │人工鱼塘、养殖场、果园、多年经济林│1300│ 6│7800│
  
  ├───────────────────┼────┼────┼────┤
  
  │宅基地│600 │ 4│2400│
  
  ├───────────────────┼────┼────┼────┤
  
  │ 打谷场、晒场 │600 │ 2│1200│
  
  ├───────────────────┼────┼────┼────┤
  
  │ 林地 │600 │ 3│1800│
  
  ├───────────────────┼────┼────┼────┤
  
  │村内空闲地│600 │ 2│1200│
  
  ├───────────────────┼────┼────┼────┤
  
  │四荒地│600 │ 1│600 │
  
  ├───────────────────┼────┼────┼────┤
  
  │ 乡镇企业用地 │600 │ 6│3600│
  
  ├───────────────────┼────┼────┼────┤
  
  │收回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600 │ 3│1800│
  
  ├───────────────────┴────┴────┴────┤
  
  │ 耕地补偿标准仅适用于人均耕地1亩以下(含1亩),人均耕地1亩以上征│
  
  │用耕地的补偿费倍数按8倍计算 │
  
  └──────────────────────────────────┘
  
  附表二:西宁市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亩)
  
  ┌─┬──────┬───────────────────────────────────┐
  
  ││安置人数│ 人均耕地面积(亩) │
  
  │地│补助倍数├───┬───┬───┬───┬───┬───┬───┬───┬───┤
  
  │类│补助金额│1.0 │0.99- │0.90- │0.80- │0.70- │0.60- │0.50- │0.40- │0.30│
  
  │││以上│0.90│0.80│0.70│0.60│0.50│0.40│0.30│以下│
  
  ├─┼──────┼───┼───┼───┼───┼───┼───┼───┼───┼───┤
  
  ││安置人数│0.87│1.0 │1.1 │1.25│1.43│1.67│2.0 │2.5 │3.33│
  
  │├──────┼───┼───┼───┼───┼───┼───┼───┼───┼───┤
  
  │耕│补助倍数│5.2 │6.0 │6.6 │7.5 │8.58│10.0│12.0│15.0│20.0│
  
  │├─┬────┼───┼───┼───┼───┼───┼───┼───┼───┼───┤
  
  ││补│旱地│3120│3600│3960│4500│5148│6000│7200│9000│12000 │
  
  ││助├─┬──┼───┼───┼───┼───┼───┼───┼───┼───┼───┤
  
  │地│金│水│粮田│6760│7800│8580│9750│11154 │13000 │15600 │19500 │26000 │
  
  ││额│浇├──┼───┼───┼───┼───┼───┼───┼───┼───┼───┤
  
  │││地│菜地│14040 │16200 │17820 │20250 │23166 │27000 │32400 │40500 │54000 │
  
  ├─┼─┴─┴──┼───┼───┼───┼───┼───┼───┼───┼───┼───┤
  
  ││安置人数│0.87│1.0 │1.1 │1.25│1.43│1.67│2.0 │2.5 │3.33│
  
  │林├──────┼───┼───┼───┼───┼───┼───┼───┼───┼───┤
  
  ││补助倍数│耕地的│2.40│2.64│3.0 │3.43│4.0 │4.8 │6.0 │8.0 │
  
  │││0.4倍 │││││││││
  
  │地├──────┼───┼───┼───┼───┼───┼───┼───┼───┼───┤
  
  ││补助金额│1248│1440│1584│1800│2058│2400│2880│3600│4800│
  
  └─┴──────┴───┴───┴───┴───┴───┴───┴───┴───┴───┘
  
  注:林地平均年产值按旱地600元/亩计。
  
  附表三: 西宁市征用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
  
  │ 类别 │ 倍数 │标准│
  
  ├─────────────┼─────────┼──────────┤
  
  │ 旱地 │1│ 600 │
  
  ├──────┬──────┼─────────┼──────────┤
  
  ││粮田│1│1300│
  
  │ 水浇地 ├──────┼─────────┼──────────┤
  
  ││蔬菜│1│2700│
  
  └──────┴──────┴─────────┴──────────┘
  
  附表四:西宁市征用集体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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