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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1-02-12
【实施时间】 2001-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59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部分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告

[接上页]

  3、固定本地电话月租费划分的四档中,省会城市、市州县、农村电话专指住宅电话,农村电话的界定是县城以下的住宅电话(依据当地政府行政区划),办公电话的界定为除安装在住宅用户家中的及公用电话以外的电话。
  
  4、长途人工电话、人工叫人电话、传呼电话、加急电话、会议电话、交互式会议电话、电视会议业务计费方式不变,维持现行按“分钟”计费不变,资费标准为0.7元/分钟。
  
  5、资费调整后,全国智能网业务本地通话费标准及计费方式仍维持不动,即300业务本地通话费仍为每分钟0.5元、800业务本地通话费仍为每分钟0.15元,国际及港澳台、国内长途通话费按本次资费调整执行;省内本地智能网业务执行本次资费调整相关内容。
  
  6、公用电话、电线市话业务资费调整另文明确。
  
  八、资费调整执行时间
  
  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出租电路(含帧中断业务)及市内用户中断线调整后的资费标准。
  
  自2001年1月21日起执行因特网专线上网网络使用费及拨号上网网络使用费、专线上网通信费调整后的资费标准。
  
  自2001年2月21日起执行国内长途电话、国际及港澳台电话、固定本地电话通话费、智能网业务和拨号上网通话费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取消长途附加费。
  
  2001年3月1日起执行固定本地电话月租费。
  
  2001年6月1日前执行公用电话(不含201)调整后的资费标准。
  
  特此通告。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0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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