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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农工字[2001]184号
【颁布时间】 2001-07-11
【实施时间】 2001-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70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改进食盐销售价格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调整的顺利执行
  
  食盐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重要商品,各地尤其是因实行全省一价食盐零售价格有所提高的少数地区,要认真做好食盐零售价格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价格调整的顺利执行。同时,各地要密切注意市场动向,加强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
  
  附件:
  
  
可享受运杂费补贴的县市名单

  
  恩施州:恩施、巴东、建始、宣恩、来凤、利川、鹤丰、咸丰等8县(市);
  
  宜昌市:五峰、长阳、宜都、兴山、秭归、远安、当阳等7县(市);
  
  十堰市:丹江口、郧县、郧西、房县、竹溪、竹山等6县(市);
  
  襄樊市:谷城、保康、南漳、宜城、枣阳、襄阳等6县(市);
  
  黄冈市:红安、麻城、罗田、英山、蕲春、黄梅等6县(市);
  
  咸宁市:通山、通城、崇阳等3县;
  
  随州市:广水、曾都等2市(区);
  
  孝感市:大悟县;
  
  黄石市:阳新县;
  
  神农架林区: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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