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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两网化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职责。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重点指导临川区、东乡县、宜黄县、广昌县的两网化管理的实施工作,以点促面,全面推进;负责对街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软件开发制作;负责对县(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负责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 (二)各县(区)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负责落实专(兼)职监察人员和配置劳动保障所、站的劳动保障协管员、法律监督员;负责组建调查办公室和调查人员队伍;负责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本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三)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根据工作要求,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好试点工作必要的经费;市、县(区)统计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市、县(区)工商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市、县(区)人事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提供街道地域内社团组织注册情况,提供街道的分界线;市、县(区)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全市街道所有用人单位税务登记情况;市、县(区)质监部门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同时,各县(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负责做好本园区入园企业的两网化管理工作。 五、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网格、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人员、经费”五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科学划分网格,落实工作场所,落实人员编制,明确经费来源,保证经费落实。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监察员、协管员人数人数,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 (二)加强领导。为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吴方振担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李罗财任副组长,成员由就业科、培训科、工资科、信息中心和社保、就业、医保三个经办机构及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三)落实机构人员。2009年5月底前,按照人社部发〔2009〕4号文件要求,在每个街道建立完善劳动保障所,提供办公场所,配置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完善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配置劳动保障协管员和法律监督员;在已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基础上,进一步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形成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落实到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各街道要成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调查办公室,并指定信息采集调查工作负责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的建立。街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调查员由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及法律监督员组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由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带队,上门调查填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由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核对认可后录入。 (四)强化工作创新。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既要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又要结合本地特点,推出更多创新做法、典型做法、特色做法;既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边工作边建设,妥善处理好工作矛盾,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部、省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