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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04-28
【实施时间】 2009-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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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举办普法业务骨干培训。围绕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系统业务骨干组织1-2期针对性强的培训,开展专题讲座;组织1-2期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深化法治实践,大力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着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省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注重部门间的联动、协调,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预防和减少行政讼争,不断提升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定期清理公布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整合执法队伍,完善服务举措,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二)继续推动稽查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推行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继续探索稽查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提高稽查绩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年初公布出台的《四川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暂行)》,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促进全省系统合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宣传、培训活动。加强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省局已经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的清理和公布工作,今年继续组织各市(州)局对建局以来办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省局。
  
  (四)做好三项清理,编写普法教材。针对系统新一轮机构改革引起的职能调整和部门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在2006年三项清理的基础上,再次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确定执法责任,并予以公布。编写法规汇编,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全面履行职能作好法制保障。
  
  (五)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完善制定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程度,增强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明确有效期限,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布制度。组织全系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六)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监督,强化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监督。要严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将“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市(州)局的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激励、工作保障、协调配合等机制,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经费。
  
  (二)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要对照省局“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去年的中期督导检查,查漏补缺。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和制度,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为迎接“五五”普法验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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