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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队): 2009年“五一”节将至,端午佳节也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同时,要结合各地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强化协调,全力确保食品安全 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抓手”作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春夏季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06号)文件精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牢牢把握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大中型种植养殖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人民群众节假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卤制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巡查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巩固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添加剂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顿药品市场 紧紧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强化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特别是旅游城市和景区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检查。继续加大对利用义诊、讲座、咨询及专家名义推荐销售药品行为的监督;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挂靠经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对趁节日期间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不法分子,要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做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灾区药品市场的检查,督查药品储存条件,防止假劣和过期失效药品流入灾区,确保灾区群众用药安全。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一是严格劳动工作纪律。要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禁止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滥发奖金、补贴和纪念品。三是要严格值班纪律。节日期间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对因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请及时传真至省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785861。 省局值班电话:028-86785160(夜间、节假日)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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