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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参加省赴市检查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在11月5-10日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省物价局,联系电话:(0791)6267545、6268696、6236110。 附件: 各检查组具体分工检查单位 ┌──────────┬──────────────┬──────────────┐
││参加检查单位│接受检查单位│ ├──────────┼──────────────┼──────────────┤ │南昌组组长:熊辉│南昌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赣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九江组组长:杨泽清│九江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景德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新余组组长:祝剑如│新余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九江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萍乡组组长:戴宏│萍乡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鹰潭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鹰潭组组长:徐晓辉│鹰潭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南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上饶组组长:李海鹏│上饶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吉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抚州组组长:蔡龙喜│抚州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宜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宜春组组长:周国才│宜春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上饶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赣州组组长:王培华│赣州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抚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吉安组组长:郭天鹏│吉安市物价局、法院、检察院、│新余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景德镇组组长:付银珠│景德镇市物价局、法院、检院、│萍乡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成员:│公安局│物价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