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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房服字[2000]263号
【颁布时间】 2000-08-30
【实施时间】 2000-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2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冈市电信局本地网无线市话业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黄冈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冈市电信局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业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黄价经字[2000]176号)悉。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0]60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你市电信局在符合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0]604号文件规定范围的黄州、武穴市、红安县三地开办无线市话业务,对市话系统的补充和延伸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考虑到你市电信局已于今年三月与厂家签订购货合同,机器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且已取得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频点的实际,应积极支持电信事业的发展。
  
  三、根据规定,你市电信局开办这项业务须申请取得无线市话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衔接同类业务资费标准,同意你市电信局无线市话业务按下列资费标准执行。
  
  1、初装费:按现行固定电话初装费收取(不含话机费);
  
  2、月租费:15元/月
  
  3、通话费:市话通话费0.22元/三分钟。其它话费和新业务功能使用费按固定电话资费标准执行。
  
  此批复从二000年九月二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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