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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冈市电信局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业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黄价经字[2000]176号)悉。根据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0]604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你市电信局在符合信息产业部信部电[2000]604号文件规定范围的黄州、武穴市、红安县三地开办无线市话业务,对市话系统的补充和延伸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考虑到你市电信局已于今年三月与厂家签订购货合同,机器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且已取得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频点的实际,应积极支持电信事业的发展。 三、根据规定,你市电信局开办这项业务须申请取得无线市话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衔接同类业务资费标准,同意你市电信局无线市话业务按下列资费标准执行。 1、初装费:按现行固定电话初装费收取(不含话机费); 2、月租费:15元/月 3、通话费:市话通话费0.22元/三分钟。其它话费和新业务功能使用费按固定电话资费标准执行。 此批复从二000年九月二十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