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冀价工字[2000]55号
【颁布时间】 2000-08-23
【实施时间】 2000-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26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复合膜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省盐业专营公司:
  
  省盐业专营公司冀盐专运字[2000]第10号《关于制定复合膜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技术监督局2000年4月20日发布的GB5461―2000食盐国家标准,将于200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按照食盐新国标的有关规定,核定我省食盐零售价格为:500克精制盐每袋0.80元;500克粉精盐每袋0.75元;500克洗粉盐每袋0.70元;1000克粉精盐每袋1.30元;1000克洗粉盐每袋1.25元。
  
  本通知自新包装规格食盐上市之日起执行。

  
   二000年八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