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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0]120号
【颁布时间】 2000-07-10
【实施时间】 2000-07-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45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2000年广西烤烟生产收购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拟订的《2000年广西烤烟生产收购政策措施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十日

  
  
2000年广西烤烟生产收购政策措施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烤烟生产的自然条件优势,因地制宜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收入,满足我区卷烟工业的原料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特制定2000年烤烟生产收购的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计划为依据,确保一定规模,狠抓基础,突出重点,围绕主攻质量这个中心,努力提高烤烟生产整体水平。
  
  二、政策措施
  
  (一)对烤烟生产进行产前投入。每亩产前投入的标准为100元。产前投入要发挥烟草企业与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各烟草集团或产地烟叶经营单位负担70元,自治区烟草公司负担15元,各烤烟生产重点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担15元,由各烟草集团或产地烟叶经营单位先垫支,以肥料形式支付给烟农。具体办法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另行制定。
  
  (二)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收购计划,计划内的按本调拨年度的实际销售量,每50公斤烟叶提取2.5元用作本县(市)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经费,由产地烟叶经营单位负担,超计划部分不予提取。
  
  (三)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烟叶收购价格,不得加价或变相加价收购烟叶。严格按照烤烟40级国标收购烟叶,不压级,不提级,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烟农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加快标准化烤房建设。目前,我区大部分烤房结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烘烤后杂色烟、青烟比例大,已经严重制约了烟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标准化烤房的建设。第一,各地要尽快制定出规划,落实实施方案;第二,对标准化烤房建设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是:旧式烤房改造每座补贴250元,补贴经费由自治区烟草公司、原烟接收单位、产地烟叶经营单位各分别负担50元,地方政府负担100元;新建烤房每座补贴300元,补贴经费由自治区烟草公司、原烟接收单位、产地烟叶经营单位各分别负担60元,地方政府负担120元。具体操作办法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另行制定。
  
  三、切实加强领导
  
  各烤烟重点生产县(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挥地方优势、为农民和财政增加收入的高度来认识烤烟生产,把烤烟生产收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时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抓烤烟工作。烤烟生产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作用,协助当地政府和烟草公司抓好烤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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