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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工[2000]209号
【颁布时间】 2000-06-14
【实施时间】 2000-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55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食盐公收费的通知

省盐务管理局:
  
  为减轻集体盐场的负担,促进盐业生产的结构性调整,经研究决定,适当降低食盐公收费标准,省盐业公司所属公收站对集体盐场销售食盐所收的公收费由每吨5元降为3元。
  
  集体盐场生产经营如有特殊困难,公收站应酌情予以减免。
  
  本通知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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