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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关于调整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
【颁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
【发文字号】 京价[收]字[2000]251号
【颁布时间】 2000-06-13
【实施时间】 2000-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56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关于调整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
市话局、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的试行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资费标准,即: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由每次0.50元调整为每次0.30元(不足三分钟按三分钟计算)。郊区局的N6969小财神桌式投币话机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也由每次0.50元调整为每次0.30元。
本通知自2000年6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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