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04-24
【实施时间】 2009-04-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省直旅行社,局直属各单位:
  
  “五一”假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来赣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假日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假日旅游的成功。各地、各单位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假日旅游工作的始终,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在“五一”假日到来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做好供水、供电和食品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各旅行社要严格团队管理,完善旅游保险,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接待企业,应当符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接待服务能力的要求。旅行社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导游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各景区(点)要对景区(点)内各种游客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性能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水上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畅通紧急疏导通道,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和救助力量;要加强对自然灾害性气候的预报和防范措施及为自驾车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提示和救援,确保景区(点)的正常游览秩序。其他各单位也应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预案,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要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按照《江西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进行预案演练,严格执行预防、监控、应急和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假日期间值班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关于旅游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确保假日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